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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2016年08月24日 09:21

  2016年7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对“十二五”时期本市食品药品安全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对今后5年上海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了确立和部署,是“十三五”时期本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蓝图。

  一、《规划》的起草经过

  《规划》编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研究阶段。2014年6月至10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了编制工作方案,形成《上海市提高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基本思路》并上报市发展改革委。10月至12月,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开展了17项重大课题研究。

  2.规划编制阶段。2015年1月至7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前期17项重大课题研究成果,会同市农委、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了初稿。之后,与国家食药监总局编制的《国家食品安全规划(2016-2020年)》和《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6-2020年)》进行衔接,形成了《规划》(讨论稿)。在此之后,又组织召开了相关委办局、区县政府、行业协会、各类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部门专家参加的50余次讨论和座谈会,并多次邀请全国各方面的专家予以指导,完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

  3.规划意见征求阶段。2015年9月至今,我们先后于2015年9月、12月,分别将《规划》(送审稿)上报市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充分听取其意见。同时以座谈会、书面意见和网络媒体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主动赴市人大、市政协专题汇报,听取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意见,并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协的意见再次作了修改完善。2016年6月6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议了《规划(草案)》。

  二、《规划》编制的总体考虑和框架结构

  重点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在战略目标的定位上,着重体现中央的要求与本市需要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规划》在目标定位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的要求,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国家战略,建立与之相符合的特大型现代化大都市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提出了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指标;在发展思路上,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将安全的理念和更高的安全标准作为规划实施的基本原则。

  2.在重大任务的确定上,坚持强基础、全覆盖与从严监管、科学监管相结合。在任务的部署上,强调与国际监管经验相对接,与特大型城市监管的实际情况相联系,突出任务的功能和内涵,通过对本市“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面临机遇和挑战的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力求补好“短板”,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五项原则,着力完善守住安全底线的“四梁八柱”,力求任务更加符合特大型城市监管的现实需求和市民百姓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美好愿景。

  3.在重点项目的安排上,着重体现保安全与惠民生,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规划》的重点项目突出了加强源头治理、预防为主、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以及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深化改革的要求,以规划专栏的形式,既体现了全覆盖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程,又明确提出“舌尖上的安全”治理和各项保障工程;既突出加强行刑衔接、落实基层执法的规范化工程,又强调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检验检测技术工程和数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首次强调了食品药品职业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工程。

  规划总体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十二五”期间的工作回顾;第二部分是“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第三部分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第四部分是主要任务和实施工程;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规划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主要体现为聚焦一个中心、围绕一条主线、贯彻三个坚持。即聚焦中央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总体要求这个中心,围绕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这条主线,坚持产管并重,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坚持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每一道防线,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二)关于发展目标及指标

  主要体现“五个更”:食品药品安全的法规、标准、制度更加健全;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等食品药品安全“短板”和突出问题得到更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各方责任全面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四有两责”全面落实到位,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监测覆盖面更明显提高;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严密高效、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格局,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更全面提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企业主体责任和公众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更明显提升,努力使上海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对应上述目标,《规划》提出10项预期性和6项约束性指标。首次将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可实施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列为主要指标;同时还突出“两个注重”,一是注重选择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衡量评价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方面的指标,如主要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等;二是注重选择强化源头治理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的指标,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地产农产品单位面积农药化肥使用量、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制责任险覆盖率等。

  (三)关于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具体概括为“1-2-4-9-5”,即,着力构建一个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即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深化区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创新,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服务科创中心建设,完善快速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区域合作机制。完善二个治理体系,一是完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即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进出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特殊食品监管;二是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即完善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完善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全面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四个支撑体系,一是加快完善食品药品法规标准体系,即加强食品药品法制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质量体系;二是不断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体系,即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加强行刑衔接工作;三是健全科学监管的专业技术和人才支撑体系,即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检验检测、审评核查、风险监测评估,加强职业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即落实食品药品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体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加强风险交流和公众科普教育。实施九项治理工程,即,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舌尖上的安全”治理和保障工程;加强行刑衔接、落实基层执法规范化工程;“数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检验检测技术工程;全覆盖的风险监测评估工程;职业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工程。最后是落实五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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