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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1月18日,市人代会分组审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王玉香代表提出,网络餐饮管理不妨借鉴淘宝模式,在亮证亮照的同时,还要亮年份。
据了解,为加强网络餐饮监管,此次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自建交易网站或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经营活动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信息。
“要求餐饮网店‘亮证亮照’,这个措施很好,但是还不够”,王玉香提到,“为了了解情况,我专门去一些实体店看了看,不少店家除了公开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还有健康证、备案承诺书等不少相关证照,很详细,相对而言,网络平台的信息公示显得太简单。”
王玉香认为,网络餐饮经营存在虚拟性、隐蔽性、间接性,与实体食品经营行为相比,对其监管措施应该更加严格。
她建议,除了要在网络平台上公示“一证一照”,还应该公示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比如,外卖配送人员员就应该佩带健康证,消费者在收单时可以要求出示,否则可以投诉。”
王玉香还提议,餐饮网店能否借鉴淘宝模式。“在淘宝平台,消费者可以查到每个店家经营了多少年。网络餐饮能否也借鉴一下,除了公示网店的经营年数,还要公示相应的实体店家经营年数。如果实体店经营多年,消费者一般比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