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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2017年10月12日 10:23 来源:上海食药监局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机关相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为切实提高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贴近公众、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巩固药品安全领域的重要宣传品牌,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立足本市实际,现就我局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以下简称“安全用药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16日—11月15日

  二、宣传重点

  1、配合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及相关配套文件,重点突出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提高审评审批质量、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提高仿制药质量标准等内容,凝聚改革共识,激发产业创新发展活力,增进公众对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2、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围绕家庭自我药疗不当、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对药品说明书及药品不良反应认知模糊、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

  3、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科普宣传。宣传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

  4、坚持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宣传、举办专题讲座、张贴宣传海报、资料,并通过微信发布信息等方式,指导市民清理家庭储备药品,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参照市局《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暨上海市第十五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重点活动方案》(见附件1),结合各区实际,精心策划开展各项活动。各主办(或牵头)单位应制定(或牵头制定)相关活动的细化方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资源力量,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鼓励和引导辖区社会团体、学校、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做好宣传推广。要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宣传,发挥好政务网站、微信等自有平台的作用,协同做好辖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多元化的传播格局。组织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动员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第六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加大对安全用药科普书籍、电视专题片、微视频的宣传推广力度。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策划并组织各类媒体集中报道安全用药月有特色的活动及有价值的重要新闻信息,利用市局和各市场监管局网站、微信等进行同步报道,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加强安全用药月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相关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要注意总结安全用药月活动暨上海市第十五届“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各主办(或牵头)单位应及时总结(或牵头总结)相关活动的小结,于活动结束后7日内报宣传处。密切关注国家食药监总局、市局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联系人:杜冰

  电话:23118235

  传真:53521069

  邮箱:xwxc@smda.gov.cn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暨上海市第十五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重点活动方案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

  暨上海市第十五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

  重点活动方案


  一、组织参与第六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10月16日~11月15日)

  通过广泛宣传推广,积极动员公众参与总局组织开展的为期1个月的第六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公众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食事药闻”和“宝葫芦娃”参与有奖答题。(宣传处牵头,药品监管处、市ADR中心配合,上海药学会具体组织)

  二、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10月16日~10月31日)

  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图文作品、影像作品、公益广告等,利用全媒体平台集中推广优秀作品,拓展药学科普信息的宣传渠道。(宣传处牵头)

  三、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活动(10月22日~10月28日)

  围绕“读懂药品说明书,自我药疗要适当”、“科学对待进口药,盲目网购风险高”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在开幕式现场、相关媒体频道、大型户外电子屏、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平台播放“清理家庭小药箱”十五年回顾宣传片,提升活动的品牌效应。在基层科普站、社区居委、建筑工地、工厂、学校、机关、商务白领办公楼宇等重点场所,采取设点开展咨询服务、举办公益讲座、张贴宣传海报、开展药学服务,依托广播电视、东方网等媒体突出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定期清理家庭小药箱的科学理念。做好回收的不合格药品清点、集中保存及后续销毁工作,同时认真做好非法回收药品群众投诉举报接待处置工作。(药械流通处牵头,各市场监管局承办;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协办。)

  四、组织开展“坚守创新的力量”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周活动(11月6日~11月11日)

  以“坚守创新的力量”为主题,邀请本市主流媒体、市民代表等走进医疗器械创新企业,重点宣传医疗器械监管制度创新、职业化专业化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义齿追溯等内容。安全周期间,还将围绕主题召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座谈会,组织专家进社区,对家庭常用医疗器械使用误区进行科学解读,引导公众科学用械。(器械监管处牵头,上海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承办。)

  五、开展“安全用药知识进楼宇、进社区、进校园”系列活动

  以自我用药、老年人用药和儿童用药为切入点,根据中青年人、老年人和学龄儿童的不同特点,在办公楼宇、居民社区和中小学校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进楼宇”主要宣传对象为在办公楼宇工作的中青年白领,以展板海报、视频播放,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形式介绍本市在药品审评审批改革中取得的进展和药品监管工作成效,科普自我用药安全、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说明书阅读等相关知识。“进社区”主要宣传对象为社区老年人,以科普讲座、宣传品、知识手册、真假药材识别展示等形式宣传老年人用药安全注意事项,特别是针对冬令膏方进补热点,介绍膏方饮片安全使用知识。“进校园”主要宣传对象为校园学龄儿童及其家庭,以学校布置家庭作业的形式,引导学生和家长观看网络视频小课堂、参与在线答题,宣传儿童用药安全知识。(药品监管处牵头,各区市场监管局承办;市药械不良反应中心负责技术支撑;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上海中药行业协会协办。)

  六、制作“安全用药”科普公益宣传短片(10月16日~11月15日)

    围绕老年人关注的“保健食品不是药品”等安全用药问题,将晦涩难懂的药学知识进行科普转化和可视化加工,制作科普公益宣传短片在电视台、视频网站上推广宣传,配合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活动,推进安全用药知识在新媒体领域的传播。(宣传处牵头)

  七、组织市民代表进科普站,开展益老益小药械科普知识宣传活动(10月16日~10月23日)

  组织“食药科普讲师团”的科普志愿者队伍走进上海食品药品科普站、东方社区信息苑,开展公众系列体验和科普讲座等活动,近距离指导公众用药安全,体验药品快检,普及安全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常识。(宣传处牵头)

  八、编印安全用药科普特刊(10月16日~10月31日)

  围绕市民关心的家庭安全用药用械热点问题,组织编写安全用药科普相关内容汇编,在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开展社区赠书活动,并利用新媒体等平台进行二次传播。(宣传处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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