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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上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危害食药安全案件132件164人
2018年01月05日 11:23 来源:青年报

  

  食药监执法总队的执法人员对超市冷冻食品进行温控监测。青年报记者常鑫摄

  “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重中之重,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也围绕建设美丽上海、健康上海的目标,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2017年,上海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7件74人。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2件164人,起诉284件364人。

  据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寿志坚介绍,考虑到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涉及的专业知识多,存在侦查取证难、检验认定难、案件定性难等问题。上海于2015年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机制,明确将重大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案件由三分院管辖,2016年9月起环境资源案件由上海铁检院集中管辖。今年起,食品药品案件也由上海铁检院集中管辖。通过集中管辖,有利于专业化办案、有利于统一执法标准,有利于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

  此外,上海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增强执法合力。近年来与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制定了食品药品、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办法,以及食品药品检验评估认定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动执法等工作。例如,金山区检察院就与环保局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明确环保部门对重大环境事件自调查之日起24小时内通报,区检察院每季度查看环保局行政处罚台帐,及时发现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问题。

  据了解,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案件99件118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案件32件44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7件74人,建议移送的许洪芳等7人污染环境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优秀案件。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0件94人,起诉117件199人,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2件164人,起诉284件364人。追捕漏犯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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