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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准入标准 市场监管助力上海“早餐工程”
2020年08月14日 10:00 来源:人民日报

  对小型饭店、饮品店(不含食品现制现售)等业态的经营场所面积和冷食类食品制售专间面积不再设置最低要求,对各类饭店、饮品店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不设上限,审核时允许将取餐等候区、自助取餐柜等面积计入就餐场所面积……8月12日,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已出台实施意见,推动落实上海市早餐工程建设。

  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迅速推出实施意见,打破零售、餐饮之间的行业隔阂,为便利店“赋能”。实施意见提出,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满足食品制售许可标准后,可以兼营餐饮服务类的经营项目,从政策层面上促进了传统零售业和餐饮业的深度融合,破解了新兴业态经营者的准入困境,有利于经营者开展多样化经营。

  记者了解到,以往只有在传统饮食门店才能供应的包子、油条、粥等现场加工制作的早餐品种,如今在一些便利店也能买到。相比于传统饮食门店,便利店以其网点数量众多的优势,为市民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早餐体验。

  实施意见还将食品经营许可中部分经营项目予以整合,将糕点类食品制售(蒸煮类糕点)纳入热食类食品制售,原持证经营者视为取得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资质,进一步放宽了对经营者的限制,让市民进一家店就能满足多种消费需求。

  过去,不少经营者遇到过这样的难题:由于国家层面规定一个地址只能办理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前一个经营者不再经营却未及时注销许可证,会导致后来的经营者无法再次办理。让实体店铺尽快周转更替,是实施意见的又一亮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释放政策空间,明确由经营场地所有人、经营者共同作出承诺后,可以在同一经营场所再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解决“前证不销、后证难办”问题,为经营者节约了宝贵的时间。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坚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工作要求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受理、审批,坚持依法行政。考虑到经营者在办理许可时会遇到的“环保选址”等非食品安全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不再实行“不能办理许可”这种“一刀切”的做法,而是通过“加大对申请人在消防安全、生态环境、店招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力度”的方式,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真正使食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到位”而不“缺位”、“越位”。

  据介绍,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更加注重经营者的实质性食品安全考量。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的出台,并不仅仅针对早餐工程参建企业,也惠及上海市所有食品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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