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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年来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特别是有老年人和小孩的家庭。那么如何恰当地保存药品,尤其是开封后的药品能保持多长时间呢?
首先给大家普及两个概念,药品有效期与药品开封后的使用期限。
那么药品开封后剩余药品的使用期如何判断呢?不同包装、不同剂型、不同种类的药品在开封后的使用期限是不同的,我们需要根据药品种类区别开来。
药师提醒您:
1.对于任何药品,一旦出现外观、气味、颜色、性状等的改变,就绝对不能再使用了!建议每3-6个月清理一次药品,及时处理掉变质的药品。
2.一定要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要求贮存药品,如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一定要放在避光处、需要防潮的药品一定要保持环境的干燥、需要冷藏的药品一定要放进冰箱冷藏(注意冷藏温度)。
3.使用液体制剂时应注意防止污染,可用干净的量杯倒出来使用,不可对着瓶口直接饮用,量杯用完后清洗干净、晒干备用。倒出的液体药品如不小心多了,不得再倒回原瓶中,开启的瓶盖应仰放在台面上。
4.药品开封后,在包装上注明开封时间,这样以便下次服用时,可以清楚地知道药物是否还在使用期限内,可否继续服用。
5.大包装药物用小包装分装,对于大包装药物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用完,可以分装成几个密封的小包装,以减少由于多次开启导致药品变质的风险。
6.药品不能随意放在儿童容易拿到的地方,比如茶几、餐桌或低矮的柜子,有一些片剂或者胶囊色彩鲜艳,容易使儿童以为是糖果,造成不良后果。
(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 徐清清)